俗稱「阿穆爾隼」的紅腳隼,繁殖於中國黑龍江一帶。(互聯網圖片)
燕隼
體型較小,主要棲息在中國北方,亞種分布在長江以南流域,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鳳頭蒼鷹
小型猛禽,分布在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及海南等地,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獵隼
大型猛禽,以鳥類和小型動物為食,分布在西藏、青海、甘肅、內蒙及河北,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河南鄭州在校大學生閻嘯天,去年暑假期間因在家鄉與朋友獵捕16隻燕隼和購買一隻蒼鷹,被判刑十年半。消息傳出引起輿論譁然,高喊人不如鳥、判刑太重。不過,據官方披露的證據,閻嘯天不僅利用QQ群、百度貼吧出售獵物,還能準確介紹獵物習性、學名,「無知犯錯」的說法難成立,且閻獵捕數量達16隻,十年半的刑罰已屬適當。
據《法制晚報》早前報道,去年7月,閻嘯天與朋友在家門口掏鳥窩玩,掏出16隻燕隼雛鳥販賣,獲利1,000多元(人民幣,下同),事件曝光後被警方拘捕,並被控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今年5月一審,被判十年半有期徒刑,其朋友則被判監十年,兩人還分別處罰金10,000元和5,000元。有輿論指判刑太重,在網上聲援,兩人家長也認為孩子只是貪玩,並不知道那是受保護動物,當地許多村民發起連署,希望能改判,引起內地傳媒關注。
不過,有熟悉猛禽的人士指出,燕隼屬於猛禽,繁殖力不強,每年產卵只有兩至四隻,且普遍存在巢內競爭,十多隻鳥不可能是一窩,加上猛禽領地很大,更不可能剛好在家門口,閻嘯天的說法遭到質疑。
「無心」或是「明知」
據承辦檢察官指出,閻嘯天是「河南鷹獵興趣交流群」的一員,曾網上非法收購一隻二級保護動物鳳頭蒼鷹轉手出售;而在其發布的訊息裡,都能清楚標注為「阿穆爾隼」(隼科鳥類)、「紅隼」,還稱「懂的人進來看看」,此外,他的朋友家裡是養鴿子的,足以認定閻嘯天兩人對他們掏的鳥是甚麼有準確的認識。
警方也指出,閻嘯天等人在第一次詢問中明確告訴民警自己賣的是「阿穆爾隼」和「蒼鷹」,也知道這是受保護的動物。另外,警方還從閻嘯天手機中找到了他和鷹隼愛好者的手機短訊、聊天紀錄。在這些紀錄中,閻嘯天曾多次向別人講述隼的生活習性,「不識國家保護動物」的說法站不住腳。
所有隼類都屬保育類
燕隼是猛禽的一種,成鳥外形特別漂亮,善於盤飛,是許多地下鷹販重點販賣對象。依據《刑法》第341條,非法捕獵、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所有隼類都屬重點保護動物,且據最高人民法院解釋,非法捕獵隼類十隻以上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公訴機關認為閻嘯天等人的判決適當,且已從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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