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豁免招標
須再公開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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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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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海一居承批人無法在限期前完成土地利用,宣告土地批給失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海一居個案不符合土地法中基於公共利眾豁免重新招標的條件,政府將按照法律重新公開接受競投海一居土地。陳海帆又指出,由於發展商保利達已表明會提出訴訟,政府需要待法院作出裁決後,再作不同的處理方法。昨日數十名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到政府總部抗議,期間與大批到場的警員對峙。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海一居土地臨時批租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屆滿,按照現時的工程進度,承批人無法在到期前完成土地利用,政府將依法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給失效。陳海帆又表明,經論證後,確定海一居個案不符合土地法中基於公共利眾豁免重新招標的條件,政府將按法律,收回土地後重新公開接受競投該幅土地。
陳海帆又表示,海一居土地在未來再公開競投時,政府會設定特別條件,盡量考慮到海一居樓花小業主利益的保障,但由於發展商保利達已表明會提出訴訟,在土地的法律狀況未清晰前,只能公佈未來處理海一居土地的大前提,政府需要待法院作出裁決後,再作不同的處理方法。陳海帆表示,若政府在司法訴訟中勝訴,發展商與樓花小業主簽定的預約買賣合同便不能履行,政府會依法向小業主退回已繳納的印花稅。
陳海帆指出,小業主可要求發展商雙倍返還訂金,若不能彌補損失,可繼續要求發展商作損害賠償。另外,政府會向小業主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由大律師唐曉晴向小業主講解權利及法律狀況。陳海帆又重申,政府會在遵守合法性原則的大前提下,從善意及適度的原則出發,為購買了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人士提供保障和協助。她希望小業主們可以理性表達訴求,認為過激的行為無助解決問題。
海一居已售出
三千零二十個樓花單位,大部分已繳納印花稅。陳海帆強調,政府無法區分海一居樓花小業主中的炒家和買家,認為他們均是真金白銀購買。海一居樓花由十八幢五十層商住樓宇組成,單位總數多達五千二百二十個,發展商是香港上市公司保利達集團。
另外,數十名購買了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昨午到中聯辦遞請願信,要求特區政府保障小業主的財產和權益,希望中聯辦協助。隨後小業主們手持標語遊行至政府總部。有警員到場圍起人牆將小業主們包圍,並宣佈他們的行動屬於非法,要求他們解散,一度企圖將在場人士迫到政府總部門前對開的示威區,但遭在場者拒絕,期間與大批到場的警員發生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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