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海洋事務達多項共識
【新華社廈門八日電】第四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七至八日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
中國外交部、中央外辦、國防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環保部、農業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海洋局、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海警局、總參謀部等部門及日本外務省、內閣官房、文部科學省、水產廳、資源能源廳、國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廳、環境省、防衛省等部門分別派人參加。
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以及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有關問題交換了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具體方式。
一、兩國防務部門就早日啟動海空聯絡機制溝通,同意繼續就此協商。雙方還就開展防務交流交換了意見。
二、中國公安部邊防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廳同意就共同打擊走私、偷渡、販毒等跨境犯罪加強合作。
三、中國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廳同意進一步完善和豐富雙方海上執法機構聯絡窗口,通過信息交換和人員交流加強溝通、增進互信。
四、雙方同意在本機制下,繼續就海洋政策及海洋法交換意見,加強對話與溝通。
五、雙方同意加強在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海洋垃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並就資源開發問題交換了意見。
六、雙方同意就早日簽署中日海上搜救協定繼續交換意見。
七、雙方原則同意明年上半年在日本舉行第五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具體事宜將通過外交渠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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