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台灣昨日簽署《澳門與台灣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簡稱《協議》),雙方均相信協議有利於提升澳台民航企業的競爭力,促進兩地旅遊業發展和經貿文化往來。
《協議》簽署儀式在澳門文化中心舉行,在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台灣大陸委員會港澳處處長葉凱萍的共同主持下,分別由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梁潔芝與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盧長水簽署。
出席儀式的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相信,《協議》可令來往澳台兩地的航班增加,民間交流更加緊密,有利航空運輸和旅遊業的發展。梁潔芝認為,澳台兩地一直有很好的交流關係,隨著去年簽署兩地航空協議和今次互免雙重課稅協議,將對澳台有更好推動作用,特別是航空和旅遊業。
台灣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副司長丁碧蓮稱,以往台澳間互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的措施,是以每年延約方式處理,基於旅遊、航空業發展及整體經濟的考量,雙方協商新協議,原則上永久有效,以提供制度性保障。
去年澳台簽署《澳門與台灣間航空運輸協議》,取消原《關於澳門與台灣之間航空運輸商業協議》中,對澳門來往台北與高雄間的運力限制,允許經營定期包機服務及台灣其他航點,有助促進兩地航空運輸發展及各領域的交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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