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民政總署稽查人員日前執勤時,遭一名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人士推動電單車壓傷左腳,須送院治理。民署強烈譴責暴力行為,並重申稽查人員將繼續依法執行職務,維護本澳環境衛生及整潔。
兩名稽查人員於十二月一日於高地烏街一帶巡查時,目睹一名男子將煙頭丟入雨水渠,並準備駕駛電單車離開。稽查人員上前表明身份,告知其亂丟煙頭的行為已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之相關規定,並多次勸喻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便開立控訴書,但該違例人士不願配合更將電單車推向其中一名稽查人員,其車輪壓到稽查人員左腳腳面,另一名稽查人員即時喝止並再次要求配合,但違例人士没有理會,於是稽查人員致電警員協助。
在等候警員到場協助期間,違例人士又再次推行電單車壓向稽查人員左腳腳面,並突然棄車離開現場,稽查人員曾嘗試跟隨但最終失去其蹤影。受傷的稽查人員由救護車送往山頂醫院,幸無大礙,隨後其到警局報案及錄取口供,並在警員協助下向該名違法人士發出控訴書,但遭拒簽。該名違法人士涉及的傷人行為已被落案處理。
民署強烈譴責暴力行為,重申稽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會嚴格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執罰,市民若遇到認為不恰當的情況,可按法律賦予之權利作出抗辯,但絶不應採取過激行為,否則將可負上刑責。同時,民署亦呼籲,市民在公共地方內應遵守法定的義務,配合民署人員的工作並予以尊重,而民署亦會加強相關宣傳工作及繼續嚴格進行執罰,維護良好的公共地方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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