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十二月十日電】(冒韙 陳彥儒)珠海市中級法院十日宣佈,香港居民關某永、古某逸犯運輸毒品罪,分別被判死刑、死緩。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關某永在「肥佬」(另案處理)的指使下,於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時許從香港入境深圳,夥同被告人古某逸在次日二時許抵達珠海市恒X酒店。二十六日凌晨五時許,關某永讓古某逸駕駛車輛,兩人趕到新市花園X棟Y房,關某永進入房間搬出十箱白色泡沫箱,古某逸協助其將白色泡沫箱搬至車上。兩人在米蘭百貨廣場停車場附近被警方抓獲,警員在車上的泡沫箱內查獲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一百九十四點三三千克。
針對指控,兩名被告均稱,「並不知道運送的白色泡沫箱內藏有毒品。」
珠海市中院經審理查明,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被告人關某永在香港接到「肥佬」電話,「肥佬」要求關某永從位於珠海市新市花園X棟Y房倉庫裡取一批冰毒交給一個內地人。次日,「肥佬」向關某永提供了倉庫鑰匙和聯絡人手機號。當晚關某永入境深圳後聯繫被告人古某逸,古某逸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幫忙。
珠海中院認為,被告人關某永、古某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一百九十四點三三千克,其行為均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屬運輸毒品數量大,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成立,於是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關某永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古某逸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關某永、古某逸當庭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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