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周的協商及一日的延遲,195個國家參與在巴黎為減緩氣候暖化提出一份能夠取代《京都議定書》的歷史性《巴黎協議》,要在本世紀結束前,力保全球均溫上升不超過2℃。
這場談判的難度顯而易見,一邊是早已完成工業化,並在數十年前躋身全球最富裕國家行列,隨後污染產業外移,靠著高水平的製造業與服務業,維持最高的生活水平;一邊則是世上人口數量名列前茅,靠著廉價勞力吸引跨國企業投資,以出口製造業提升國內生產總值,但卻成了現階段碳排放最高的國家。
要求這兩種國家共同負擔相同的減排責任是極為困難的,一邊有意願與能力,一邊兩者皆無,當年的《京都議定書》規範只要求已開發國家的「有區別責任」說,已證明成效有限。富裕國家認為發展中國家應該擔負起更多減排責任,而不是等待富裕國家的支援;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應該要有足夠的碳排放空間,已開發國家靠著燃煤而繁榮,如今就應該負起責任。
這兩派陣營在這次峰會上組成「基礎四國」(中國、印度、巴西、南非),與「企圖心聯盟」(美、歐、脆弱國與非洲國家等),就已開發國家的支援金額、開發中國家的減排力度展開激烈交鋒,印度總理莫迪提出「氣候正義」說,認為富裕國家至今仍擁有龐大的碳足跡,卻要求開發中國家放棄石化燃料太「偽善」,開發中國家理應保有足夠的碳排空間。
印度總理莫迪說的沒有錯,要求一個仍有逾億人無電可用的國家,停止燃煤發展綠色能源,無疑是要一個剛起步的人口大國「砍掉重練」,這個邏輯早前來自中國,然而自《京都議定書》以來,中國開始承受碳排帶來的污染苦果,加上國內經濟成長乏力,光伏產業產能過剩,產業結構的轉型需求恰好帶來能源政策轉向的契機。
中國的契機,也是對抗氣候變遷的契機,合理的容許碳排放是讓所有國家最終走上減排道路的唯一方式,中國的轉變最終也會在印度實現,這是《巴黎協議》傳達的精神,為兩邊保留了彈性,卻為共同的目標指出了具體的方向,法國總統奧朗德說的沒錯,「這是起點而不是終點」,是的,這是一份曖昧的協議,對減排「自主貢獻」沒有約束力,對發達國家的財務與技術支援也沒有約束力,對脆弱國的災害補償也沒有共識,但全球共同追求綠色成長的共識已經不可逆轉,這是當年《京都議定書》或2009年的哥本哈根峰會所無法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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