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十月,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北京會見本澳立法會議員時,肯定本澳立法工作,尤其是完成修改《土地法》和的制訂《城市規劃法》等法律。然而,十多名號稱「愛國愛澳」的議員日前在立法會議事堂內公然倡導再次修改《土地法》,被外界認為是「作反」。直選議員吳國昌 (見圖) 直指,背後有很多利益,所有將被政府收回的批給失效土地,估計涉及數以萬億元,這是推動修法的足夠動機。
為土地法鬆綁倒行逆施
吳國昌表示,很早之前已有人醖釀再次修改《土地法》,現在借「海一居」事件提出修改。然而,《土地法》涉及政府政策,若要修改,需要由行政長官提案。他指出,二零一三年修改《土地法》的原因,是要糾正長期官商勾結造成的惡習,對公開競投批地規定得更明細,以免再出現濫權賤價批地的情況。若現在以修改《土地法》來鬆綁,實在是倒行逆施,也可令其他閒置土地得到放生。
奢望修法放自己友一馬?
對於很多議員把政府收回「海一居」批地歸咎於二零一三年改修的《土地法》,吳國昌指出,在一三年前未修訂的《土地法》也規定,過了二十五年土地批租期而未完成發展,其合約同樣失效,政府必須收回批地。在這方面,一三年改修的《土地法》根本沒有「加辣」。他認為,現時,有人奢望透過再次修法,令政府可以「放自己友一馬」,不收回超過二十五年仍未完成發展的批地。
發展商投回土地發展仍有利可圖
吳國昌認為,政府應該按照《土地法》收回「海一居」的批地後,立即啟動公開競投。相信原發展商可再次投得,原因之一是對方已投入資源且展開工程,存在相當優勢。當然,發展商需向政府再繳付一筆溢價金,由於,過去是賤價批地,就算現在的溢價金增加百分之一百,都不會是蝕本生意,仍有盈利。他不排除有人「唔順氣」:「為何人人都可以過關,自己卻不能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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