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船票住宿餐飮 要求外港碼頭留舖親友營運
廉署揭海事局主管索賄
【本報消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海事及水務局繼年初一名副局長及一名廳長被廉署揭發涉貪受查後,昨日再有一名主管被揭發近年多次向船務公司“攞着數”,並為船務公司的違規行為作掩護。有關主管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濫用職權罪,案件已完成偵查及移送檢察院處理。
讓船公司不遵指引
廉署昨日公佈,今年初調查海事及水務局一名領導及一名主管涉及受賄的案件時發現,該局另一名主管於一二年至今年期間,多次利用職權向涉案船務公司負責人索取及收受船票、酒店住宿及餐飲等不法利益,還要求船務公司安排職位給其親友。同時要求預留外港碼頭的商舖供其親友營運。調查亦發現,該名主管曾多次利用職權協助涉案船務公司隱瞞海事及水務局,令該公司即使不遵守局方指引及規定處理事務,仍可免被處分。
廉署強調,嫌犯知法犯法,其行為嚴重損害特區政府公平、公正的執法原則,將密切關注並一如既往嚴厲打擊各種貪腐行為,致力建設公正廉潔的社會。
主管已防範性停職
海事及水務局發出新聞稿回應稱,高度重視有局內人員涉嫌違法被廉署調查的事件。該局一直全力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在接獲廉署通知後,已即時對該名涉案人員提起紀律程序。在紀律程序期間,該名人員已被防範性停職。
今年三月,廉署公佈正調查海事及水務局的一名領導及一名主管,同時經司法機關批准,已對涉嫌受賄作不法行為的兩人採取司法強制措施,包括中止擔任公職及禁止離境等。隨後,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證實案件涉及一名副局長及一名廳長,但未有透露案情及金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