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多議員借著「海一居」事件要求修改《土地法》,伺機重新擴大行政長官在批地方面的權力。前立法會直選議員陳偉智 (見圖) 指出,二零一三年通過的、現正實施的《土地法》,已為行政長官開了「太平門」,而且,開得太多。看來,現在推動修法的人,是要為行政長官開一道「隨意門」。
小業主損失責不在土地法
陳偉智稱:「今次 (海一居) 事件不是法律錯漏的問題,而是發展商在批給期限內未完成發展的問題。政府只是依法辦事,執行法律,這是無可厚非的。不能因為小業主的損失,而把責任推到政府和《土地法》。否則,就是本末倒置、轉移視線、偷換概念。這不能接受。」
「希望社會人士分清是非黑白,不要側重一方面,而忽視整體。因為,法治精神一旦被破壞、傷害,澳門將再次陷於倒退中。」陳偉智認為,政府依法收回逾期未發展的批地,發展商隨之向法院提出上訴,這情況較貿然修改《土地法》更能維護澳門的法治的精神、法律的尊嚴。
二零一三年,有份審議現行《土地法》的陳偉智,翻查立法會的記錄。他表示,尤其現時被指有問題的《土地法》的條文,都經過充份、具體的審議,且獲得一致通過。大部份當年的議員現仍留在立法會內,陳偉智期望,他們除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外,也要對他們的選民負責。
政府收回競投已照顧樓花買者
陳偉智認為,「海一居」小業主是受害者,最大的責任在於發展商。以這麼有經驗的公司,在售賣樓花時應預期可以在土地批給期屆滿前「交樓」給小業主。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是商業倫理、社會倫理。現在出了問題,小業主應追究發展商。陳偉智覺得,政府已顧及「海一居」小業主,因為,不是收回土地後用來興建公屋,而是公開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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