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明審議法案 通過或周六生效
政府極速加車稅
【本報消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機動車輛稅規章》修訂案,正式建議加車稅,汽車的平均稅率升至40%至72%,電單車平均稅率升至24%至50%。法案倡取消發財巴及其他旅遊用途車輛的免稅優惠。政府已向立法會申請以緊急程序審議法案,立法會亦已把《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法案納入明日全體會議的議程之一,即明日大會有機會一般性及細則性通過加稅,待特首簽署並公佈,翌日生效。
申緊急程序審議
澳門車滿為患多時,至今年十月已逾廿四萬七千部汽車及電單車,日日塞車無位泊。政府近年屢屢放風要以加稅手段,控制車量增速。明年施政報告故技重施,不少車行近來亦不斷催客“上車”,加車稅“狼來了”故事終於成真。修訂案最惹人關注的,是修訂規章附件“機動車輛稅之稅率表”部分內容,建議汽車平均稅率由現行30%至55%調升至40%至72%;電單車平均稅率由10%至30%調升至24%至50%。
車行指加幅過高
政府在法案引介中明確指出,○二年通過《機動車輛稅規章》,一二年修訂,但車輛以年均百分之五點五四的速度持續穩定增加,車輛總數倍升,須以稅務措施增加購車成本,以達控制車輛增長目標。不過受訪業界及市民對修訂案不太滿意,車行嫌加幅過高、不公平,尤其在現時的經濟下,怕生意大減;亦有市民指加稅無助控車。
發財旅巴廢免稅
除加稅外,修訂案另一焦點是發財巴。社會一直不滿博企及旅遊業近年盤滿砵滿,賭場巴士、旅遊巴卻長期免稅,對一般市民及行業不公平,強烈要求取消該優惠,經歷多年爭取終有定案。政府指出,規章免去專用作旅行社業務或被宣告對旅遊有利的客運車輛的稅務,原意是扶助當時尚處發展初期的旅遊業,但近年旅遊業迅速發展,已形成一定經濟規模,不存在繼續稅務豁免的前提條件。基於稅收公平性,建議廢止有關車輛的稅務豁免規定。不過法案設有過渡期,如在法律生效前已向旅遊局申請並獲發具約束力的贊同意見書者,可在法律生效後的十五日內交財政局申請免稅。
一次性表決通過
政府建議《機動車輛稅規章》修訂案公佈翌日起生效。若一切順利,修訂案明日獲立法會以緊急程序處理,即同一會議內一般性及細則性表決、通過法案。按慣例,法案會在下周初公佈及生效,正式加車稅。但不排除政府周五便在《特區公報》副刊公佈法律,即周六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證實政府已向立法會提出要求,採取緊急程序審議《機動車輛稅規章》修訂案。稱行政會一般不會以新聞發佈會形式公佈稅項修訂,怕過早披露消息引起市場混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