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助周永康侄獲油田
【本報訊】據財經網報道,今年十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原候補委員、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湖北襄陽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王永春未上訴。
“石油幫”密集宣判
其他“石油系”落馬官員亦在此段時間密集宣判:王案宣判同一天,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此前一天,國資委原主任、中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蔣潔敏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這些“石油系”官員與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之間存在何種關聯,一直是外界普遍關注的焦點,司法既有定論,但鮮有官方文件公佈。記者近日獲取的王永春案的司法材料中,周永康與其門徒們千絲萬縷的勾連可見一斑。
其中,王永春在蔣潔敏的授意下,使周永康侄子周鋒控制的北京宏元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獲得吉林油氣田的開發項目,便是一例。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二○○○至二○一三年,王永春在油田合作開發、業務承攬、職級晉升、職務調整、工作調動及子女就業等方面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或索取六十七個單位和個人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四千八百五十六萬元。其個人和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四千二百四十五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王永春被查牽連廣
王永春官路起於吉林油田,赴任中石油集團前在吉林油田耕耘二十年,由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助理、副院長、院長一路升至油田分公司總經理。
二○一三年八月廿六日,中央紀委發佈消息,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中央候補委員王永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石油反腐大幕由此拉開。
八月廿七日,中石油集團原副總經理李華林、中石油原副總裁兼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冉新權、中石油原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等三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九月一日,離任半年的中石油集團原總經理、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也落馬。
王永春案為中石油腐敗案起點,其與蔣潔敏、李春城、郭永祥一樣,案件統由湖北省檢察院辦理。
周鋒獲利逾二億元
據《財經》記者了解,王永春最初的被查原因,是內部人士舉報其為周永康在大慶修建招待所。但此事最終並未通過司法文書佐證。
在王永春的指控罪名中,與周家直接相關的,是其在蔣潔敏的指示下為周永康侄子周鋒謀得吉林油田兩個油氣區塊的合作項目。
報道指,二○○四年夏,周元青與其妻周玲英以及周鋒一道宴請時任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中石油總裁蔣潔敏等中石油集團高層。席間,周元青夫婦提出,兒子周鋒想回國發展,希望在中石油找點項目,蔣潔敏當席應允。
在宴請後第二日,周鋒向蔣潔敏提出想做石油區塊的合作開發,蔣潔敏答應後打電話指示時任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總經理王永春直接在吉林油田挑選一個好的區塊與周鋒合作開發,王永春當即答應。
隨後,王永春指示下屬挑選一個賺錢的合作區塊給周鋒,最終選定為“中窪北”油田區塊和“農安北”氣田區塊兩個區塊。截至二○一三年十月,在與吉林油田開發“中窪北”和“農安北”合作項目中,周鋒掌控的宏元達共計獲利二億一千四百萬元。此後,周鋒的生意觸手逐漸遍佈四川、新疆、內蒙古、天津、江蘇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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