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在囚人重返社會少年感化管理
監獄納少年院成懲教局
為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以及加強對在囚人士重返社會工作及少年感化工作的管理,行政會昨完成討論《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將澳門監獄與法務局從屬機構的少年感化院合併為懲教管理局。
獄警編制逾六百人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在會上介紹,懲教管理局為具行政自治權的公共部門,負責組織、管理監務部門和執行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監管措施的部門,並支援其運作。草案建議,懲教管理局的機關包括一名局長及一名副局長和行政管理委員會。
草案規定,懲教管理局的附屬單位為:(一)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下設人力資源處、財政及財產處、組織及資訊處、維修及保養處;(二)公共關係及新聞處;(三)法律支援處。草案也規定,懲教管理局設有路環監獄和少年感化院兩個從屬機構,其中路環監獄的附屬單位包括社會援助、教育及培訓處和保安及看守處。懲教局的文職人員編制為一百三十九人,獄警隊伍編制為六百一十七人。草案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少年院監獄分兩廳
對於少年感化院撥入澳門監獄恐被標籤化問題,梁慶庭表示,明年起澳門監獄將改名為懲教管理局,少年感化院將從屬於懲教局。他並稱,路環監獄及少年感化院均是獨立的廳級單位,各有法規規管。對於進入少年感化院的人士,政府方向是加強輔導教育,讓他們更好重返社會。
此外,行政會完成討論《懲教基金制度》行政法規草案 ,建議廢止第11/2003號行政法規《澳門監獄基金制度》,改由懲教基金制度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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