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彈劾總統案須交參院
【據新華社巴西利亞十七日電】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十七日作出裁決,否決總統羅塞夫要求廢止彈劾案的上訴,要求重新組建眾議院特別委員會,彈劾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後須交參議院表決。此間媒體認為,多數裁決對羅塞夫政府有利。
最高法院認為,依照慣例,國會眾議院特別委員會成員的組成應按政黨席位比例由各黨黨團領袖直接委派。目前以反對派佔多數的特委會在組成上不合法,須推倒重來。
關於彈劾程序的問題,參議院稱,彈劾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後,須繼續在參議院進行表決。參議院認為,它也應有自己的程序,包括不接受彈劾。最高法院的裁決對此予以認可。
羅塞夫提出,彈劾程序是在未聽取其辯護的情況下啟動的,侵犯了其辯護權。最高法院對此予以認可,但同時否決了她要求廢止彈劾案的上訴。
此間媒體認為,多數裁決對羅塞夫政府有利,因為執政聯盟在國會佔多數,若按比例組成特委會,可確保獲得多數票。參議院擁有自己的程序,也使政府增加了打掉彈劾案的機會。不過,未來執政聯盟是否會分裂仍存變數。
十二月二日,巴西國會眾議院以政府財政違法為由對羅塞夫總統啟動彈劾程序。按規定,彈劾案須經眾議院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再交由參議院表決。其間,總統須暫時離職,等候最終判決。如果參議院也以三分之二的票數表決通過,總統將被罷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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