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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今起進入競選期 投票日拉票將遭罰

2015-12-19 03:19
【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電】台北消息:2016台灣大選自19日起正式進入競選活動期間,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18日公告3組「總統」候選人名單,並提醒候選人遵守選罷法相關規範,強調1月16日選舉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包括用簡訊、社群網站等工具提醒選民投票都算違規。 「中選會」18日正式公告2016台灣正、副「總統」候選人名單,1號為中國國民黨的朱立倫與王如玄、2號是民主進步黨的蔡英文與陳建仁、3號是親民黨的宋楚瑜及徐欣瑩。競選期間自2015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15日止,共28天;至於立委選舉競選期間共10日,自2016年1月6日至1月15日。 有關投票日當天的競助選行為,「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說,最常見的是在投票所外從事拉票行為,或者在臉書(facebook)發表助選言論。「中選會」採個案認定,主要針對行為處罰,罰鍰金額在50萬(新台幣,下同)至500萬之間。以上一屆大選為例,馬英九就因為當天在「台灣加油讚」臉書更新訊息,遭罰50萬元。 賴錦珖舉例,包括在當天出刊的媒體刊登廣告、利用簡訊或Line等工具催促投票等,客觀上,被認為有組織性、計劃性、規模性的行為都算助選,如果只是親朋好友間的提醒,則沒有關係。 賴錦珖還提醒民眾在投票時不要撕毀選票,他指出,在去年地方選舉中,民眾被裁罰最多的案例就是在投票所撕毀選票。 「中選會」也提醒媒體應公正報導,刊登競選廣告應載明刊登者姓名,候選人文宣品應親自簽名,亦不得於道路、公園等公共場所懸掛廣告看版或布條。民調發佈方面,須載明調查單位、時間、方式、樣本數、誤差值等,投票日前10天則不得發佈或報導任何民調。 另外,台灣最高檢察署18日還成立「淨化選風聯繫會報」,加強聯繫、溝通、協調相關機關執行端正選風等事宜,並設置專線電話、傳真機等,全天24小時分班值勤。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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