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庭彪:敲定海域塡法律空白
國務院正式頒佈國務院令,將八十五平方公里的習慣水域交由澳門管理。澳門大學副教授邱庭彪認為創舉史無前例,但澳門在刑事、行政的陸上、海上執法已具有相當經驗,昨日三行政法規同步生效,在法律層面上已不存在法律空白。未來需要視乎具體情況,再適時考慮立法工作的必要。
管理具經驗穩妥
邱庭彪指出,十六年前回歸當天,中央給予澳門維持原有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但沒有將習慣水域管理範圍列明。十六年後透過再頒佈國務院令,清晰界線劃分,可減少很多珠澳雙方消極及積極的管理問題,對澳門加強管理水域、通航、通商、行政、司法管轄,特別是水域利用等起重要作用。有望在澳門的城市管理、優化居民生活素質起重要作用。
對於這次劃界,社會擔心澳方在人力、物力,以及法律有否足夠的準備完善管轄。邱庭彪相信澳門海關、治安警、司警多年來在刑事、行政的陸上、海上執法已具有相當經驗,加上海事及水務局制訂出的管理規劃,在回歸十多年來,對習慣水域的管理基本上已非常穩妥。
三行政法規配合
立法工作上,回歸前澳門已經對管理海域具良好經驗,但過往因澳門未有水域,立法工作難以展開及配合。在獲得明確的水域之後,澳門在操作上需要一些法律、法規的支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修改,或增加一些法規以配合水域劃界之後的需要。他支持政府已進行三項行政法規立法,包括針對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事務的立法;針對海上傾倒疏浚物管理的事務;以及修改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法,明確將協調管理海洋事務,尤其協調海洋的規劃與利用的職責賦予海事及水務局。
邱庭彪相信在增加三項行政法規後,配合澳門現有法律制度下,對管理水域的法制已經有一定程度上完善。但制訂及修改法律、法規的工作一般會比社會發展較慢,相信與技術不足關聯不大,而是伴隨管治問題浮現的必要。未來有待具體情況出現後,再考慮如《水域綱要法》等法律是否有立法工作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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