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塌前四日曾下停工令
【本報訊】據財新網二十四日消息:深圳光明新區工業園事故經查證為“人禍”後,涉事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連日備受批評。據深圳受納場的監管單位深圳市建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卞玉祥透露,在事故發生前四日,已要求施工方益相龍公司暫停施工,並簽發停工令,惟直到發生事故時,該項目仍在運營。
卞玉祥稱,今年七月,光明新區城管局招標採購紅坳泥頭堆放場的監管項目,建星公司以九十五萬元人民幣中標,兩個月後,建星公司向紅坳泥頭堆放場派駐兩名現場監管人員。建星公司進場時,發現項目未有委託監測和檢測單位、現場密實度不夠、監理單位不能按時到場等問題,遂向益相龍公司發出項目管理通知單,列明問題,要求加強現場施工管理質量控制。
卞又稱,就在垮塌的四日前,光明新區城管局、建星公司與益相龍公司三方曾開會,與會者還有監理單位深圳市科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建星公司要求益相龍公司暫停施工,並簽發停工令,原因是現場填埋未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質量檢測和監測。但直至垮塌之時,該項目仍在運營。他亦指出,停工令當時未有蓋章,事發翌日(十二月二十一日)才趕回公司補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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