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超負荷 不贊同半年過渡期
聚賢促落實建廢收費
【本報消息】澳門唯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已於兩年前飽和,現只能將廢料堆高處理,對堆填區運作構成嚴峻壓力。聚賢同心協會指問題迫在眉睫,促政府盡快落實建廢收費,減少公帑補貼。
本澳建築廢料堆填區自二○○六年運作至今,累計接收超過兩千萬立方米的廢料,早於二○一三年飽和。惟每年建廢量屢創新高,去年達到四百三十八萬立方米,較五年前增加逾一點七倍,對堆填區運作構成嚴峻壓力。堆填區空間不足,政府甚至要借用周邊土地臨時分流,興建惰性廢料篩選設施。
香港實施成效顯著
聚賢同心協會指香港特區政府自○六年實施建廢收費後,建廢目前已大減超過一半,成效顯著。針對本澳建廢堆填區迫爆數年,強烈建議環保局盡快落實建廢收費,推動建築業界源頭減少建築廢料和分類回收。鑑於問題迫在眉睫,不認同《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文本建議法律生效後半年才實施計劃,因為過渡期過長,很可能令更多工程在制度生效前趕尾班車,反令廢料量大增。
對於文本建議惰性拆建物料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三十元、非惰性拆建物料每公噸收費不少於一百三十元。聚賢同心指水平與香港收費相若。但港府最近已公開表示,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的成本已升至每公噸兩百多元,每公噸一百二十五元的收費不足體現污染者自付原則,處置廢料的成本亦高於每公噸廿七元,故準備調升收費。該會指本澳政府正投資二億元興建廢料篩選設施,之後還要建設碼頭、支付將惰性廢料運往內地的費用等,肯定建廢收費未能補回公帑付出的處理成本。但作為本澳污者自付的第一步,認同盡快落實建廢收費制度。及後應因應成效逐步調整費用至與成本掛鈎,不能長期由公帑大量補貼。
訂明垃圾棄置指引
該會並提到,建築廢料由免費變收費,必然令違法棄置增加,當局有必要聯同其他部門,加強巡查並處罰,更應制訂有效和具阻嚇的處罰措施,加強阻嚇力。但必須指出,本澳棄置垃圾沒有清晰指引和規定,在釐定是大型家居垃圾,還是建築廢料時有灰色地帶,當局必須制訂明晰可操作的指引,並加強宣傳,避免爭議。
該會認同長遠應通過區域合作處理本澳的惰性廢料,但本澳新城填海工程更應該優先消納。儘管當局已表明已在E1區填海工程預留部分空間接收惰性物料。但針對本澳A區填海工程因缺砂已停工多時,當局更應調整策略,研究將A區改用惰性廢料填海的可行性。
該會並建議當局日後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時,制訂合適的標準和足夠的保養期,確保新樓單位的廚廁設備、地板及管網等耐用建材具質量,亦可參考內地做法,容許發展商提供“毛胚房”,減少新屋因重新裝修產生的巨大浪費和廢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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