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範疇明年度施政方針強調合作和資源共享的新思維,方向值得肯定,但關鍵是如何落到實處。目前,保安部門裝備的採購相對分散,如治安警察局、消防局、保安高校由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其他部門則各自購買。
其實,一般用途的車輛、不少警用裝備、武器彈藥等,分開採購不但會加重各個部門的人手壓力,亦會因採購數量有限而缺乏議價力。
隨著本澳經濟步入調整期,庫房收入減少,公共部門亦要想方設法減省行政開支。因此,保安部門可否加強部門間的協作?指定由一個部門專責採購這些具通用性的裝備、器械、武器彈藥等物資,以更好實現精兵簡政、共同協作及努力節約公帑的施政理念。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保安當局會否建立通用物品、裝備等的統一採購機制,指定由一專責部門收集各部門有關物資、裝備、器械、武器彈藥等的型號和數量需求後,統一招標購買,以減省人力成本及提高議價力,落實精兵簡政、為庫房節約資源?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