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諮委:膠袋徵費改風氣減廢
環保團體倡徵費所得開展環保活動
【本報消息】環保局正就膠袋徵費諮詢公衆,有環諮委認為,小城一直欠“污染者自付”措施,此舉能喚起大衆思考如何重用膠袋或環保袋,達到減少污染目的。環保人士則建議商戶與團體合作,把徵費所得推動社區減廢,開展環保活動,改善區內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工作。
收費高預期合理
綠色未來副會長袁嘉浩對澳門遲遲未能落實膠袋徵費感到失望,指出膠袋佔全澳固體廢棄物體積約百分之四,但仍有人誤以為影響不大,不清楚垃圾焚化爐每日以近千度高溫處理垃圾,會衍生高能耗和因焚燒而產生的化學污染等另類環境問題。澳門作為一個旅遊城市,應與世界接軌、以綠色環保為文明城市的指標,有償使用膠袋是其中重要一環。膠袋徵費除賦予資源應有價值,更是對環境負責任的表現。
袁嘉浩稱,內地膠袋徵費為不低於人民幣兩毫,台灣徵收一元台幣,香港則為五毫港元。相比下,澳門當局稱考慮通脹因素,而且要具阻嚇力、提高消費者意識等,建議收取一元,費用遠高於上述三地。雖然收費較預期高,但屬合理水平。過往經驗反映,每當牽涉到民生措施,政府向來態度保守,今次收費調整幅度大,證明政府減塑的逼切和決心,有長遠考慮改善環境污染。
設舉報熱線監督
他提到,各地區實施膠袋徵費後,翌年的膠袋使用量皆有不同跌幅。台灣和香港實施後減幅超過九成,成效明顯,但卻增加了環保購物袋的使用量。呼籲市民善待資源,養成重用膠袋習慣。外國曾有一名老翁將一個膠袋用了卅四年之久。另外,諮詢文本建議措施所得款項採用“費用由商戶自行保留”,袁嘉浩認為,若將來措施採用文本建議的收費標準,費用足以涵蓋膠袋的成本及行政費用,建議商戶與團體合作,把徵費所得推動社區減廢,開展環保活動,並改善區內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的工作。
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陳錫僑表示,澳門一直欠“污染者自付”措施,舉凡污水、垃圾等都是無償處理,此舉間接造就大衆“應份”心態,認為不用自己處理便放任使用及丟棄。若改成有償,哪怕將來是象徵式收費,整個社會風氣便截然不同,大衆會思考如何省錢及重用膠袋或環保袋,達到減少污染目的。有聲音關注措施實施後的監管,直言不用擔心。雖說萬事起頭難,除有賴當局加強監管,更重要是本澳地少,人也不多,若商號不依法收取費用,消息很快便傳出,執法人員收到舉報便能迅速撿控。因此,建議當局設立廿四小時舉報熱線,方便社會互相監督。
陳錫僑認為,當局有必要“兩條腿”走路,推出措施的同時,更要以經濟手段,鼓勵膠袋生產商採用環保或可降解物料,供商號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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