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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籐雄行賄案認罪 改判緩刑捐公庫2億台幣

2015-12-26 03:49
【香港中通社12月25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遠雄集團董事長趙籐雄被控在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行賄曾任營建署長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2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台灣高等法院25日判趙2年徒刑,緩刑5年,並捐公庫2億元定讞,葉世文遭判21年徒刑。 趙籐雄被控在林口A7合宜住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住宅案中,行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法院早前一審依2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趙籐雄4年半徒刑、褫奪公權2年。葉世文觸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9年、併科罰金3317萬5000元、褫奪公權5年。 案件偵審以來,趙籐雄始終否認主動行賄,多次指稱是迫於葉世文的刁難和要索才給錢。但12月9日,趙籐雄突然遞狀聲請再開辯論,表示願意認罪,合議庭審酌後同意增訂庭訊,果然趙籐雄當庭改口全部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承認行賄,震驚各界。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25日宣判,趙籐雄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支付公庫2億元,法官考量趙籐雄認罪且年逾古稀,長子身罹重病,宣告緩刑5年定讞。遠雄企業指出,趙籐雄非常感謝客戶、廠商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今後就如他所述「貢獻專業,從事公益」。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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