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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訥河在押人員「獵艷」案: 四名原獄警獲刑

2015-12-26 04:30
【中新社哈爾濱12月25日電】(記者解培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發佈消息,曾備受社會關注的黑龍江省訥河監獄在押人員「獵艷」案,負有監管職責的訥河監獄4名原獄警獲刑。 2012年12月,王東因綁架罪在黑龍江省訥河監獄服刑。服刑期間,王東利用手機微信聊天,與監獄附近幾名女性確立情人關係,還以投資為由騙取受害者金錢。後來,因王東以裸聊照勒索錢財,導致案發。案發後,訥河監獄監獄長、政委等14人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免去職務等處分。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罪名對訥河監獄看守大隊大隊長劉艷東,訥河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分監區長王猛、副分監區長朱登濤,看守大隊巡邏隊民警李海軍等立案偵查。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猛任訥河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分監區長期間,一分監區管理混亂,部分服刑罪犯存在違規行為,致使服刑罪犯王東使用手機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犯罪。被告人朱登濤在任訥河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副分監區長期間,未經審查直接審批同意並帶王東至監獄共餐室與王某某、賀某某、李某等人分別共餐;在共餐監聽時放任王東與賀某某舉止曖昧,在另一次共餐結束後未按規定對王東搜身,致使王東將手機帶入監區實施犯罪行為;放任王東私接電源為手機充電、使用手機。被告人李海軍在任訥河監獄看守大隊巡邏隊民警期間,為服刑罪犯將手機等違禁品帶入監區,並將白酒帶入監區倒賣謀利。被告人劉艷東在任訥河監獄看守大隊大隊長期間,收受賀某某、張某某的財物,為2人違規辦理與王東的共餐。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猛、朱登濤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對服刑罪犯的監管職責,2人的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被告人李海軍、劉艷東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李海軍逾越職權為服刑罪犯攜帶違禁品謀利,劉艷東逾越職權為服刑罪犯辦理親情共餐,2人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黑龍江省龍江縣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猛、朱登濤有期徒刑1年4個月和1年6個月;以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海軍、劉艷東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1年8個月。宣判後李海軍當庭表示上訴,其他3人未表示上訴。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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