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特區政府公布第 4任行政長官選舉及第 5屆立法會選舉活動的總結報告。其中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總結報告中,選管會建議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把投票方式改為全票站式運作,投票人可於指定時段自由前往票站投票,避免投票人於票站內停留及與其他投票人接觸,也可杜絕領票後不投票或不法透露投票意向的情況。但需考慮 3分2選委到場方開始投票及下一輪投票安排的問題。
選管會的報告又認為,長遠而言,選管會有必要成為常設機構或提早於選舉前 1年組成。
另外,選管局建議,在毋需修改選舉法的情況下,鼓勵選委自願公開聯絡方式,以便有意參選行政長官人士爭取提名;又建議未來選舉宣傳形式更多樣化,尤其在新媒體上投放較多資源。 (林智文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