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第5屆立法會選舉活動總結報告公布。報告提及偷步宣傳問題,報告指出,由於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由公布選舉日期至競選宣傳期,有近 6個月的禁止宣傳期,客觀上時間過長,實際運作上亦欠缺操怍性,報告建議在有意參選人士表明參選意願後,有關人士即可在社會上公開參選理念和政見政綱,但同時維持約 2個星期的法定宣傳期,容許舉辦競選集會及宣傳廣播車等,以及電台和電視台的廣播時間,投票日前 1天的冷靜期亦應維持。
第 5屆立法會選舉出現 4,280張廢票,立法會選管會建議,改善選票設計,加強正確劃票宣傳。報告又建議採取適當方式協助身障人士直接參與選舉事務。
另外,立法會選管會在報告中建議加強競選帳目監控,各參選組別的會計帳目由註冊核數師確認後才提交選管會。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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