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造成 442人死亡的東方之星客輪長江翻沉事故,國務院公布調查報告,把事故定性為特別重大災難性事件,因突發罕見的強風暴雨釀成。
報告指,雖然東方之星的抗風能力符合規範,但不足以抵抗極端惡劣天氣,船長及當班大副應對緊急狀態不力,建議吊銷倖存船長的適任證書,由司法機關調查他是否涉嫌犯罪,處分 43名負責日常管理和監督人員,包括 36名政府人員,以及責成重慶東方輪船公司停業整頓。
報告又提出 7項整改措施,包括長江旅遊客船在惡劣天氣下嚴格限航、加強內河航運的救援能力、加大船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梁舒婷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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