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雙方盡快協商制訂管理方案
房局:盡力輔助維持正常管理
【本報消息】就最低工資引發的管理費加價問題,房屋局表示正推動大廈業主、管委會及管理公司商討管理帳目,並盡快協商制訂明年的管理服務方案,把握時間議決討論。若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而管理公司撤離,業主可重新招標聘請管理公司行自管,其間局方將盡力提供輔助,包括協調爭議、與原管理公司商議臨時管理安排,以透過全體業主共同努力,維持大廈的正常管理。
房屋局表示,一直致力履行對監察經濟房屋樓宇共同部分的管理,以及協助私人樓宇成立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因應《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即將生效,正推動大廈業主、管理委員會及管理公司理性商討大廈管理帳目及開支預算,盡快協商制訂明年的管理服務方案、提供清晰的預算帳目,把握時間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討論及議決。
大廈管理始終由各單位業主承擔,假如議決不獲通過,管理公司要撤離,無論該樓宇成立管理委員會與否,住戶亦可組織起來對外招標聘請新管理公司,或成立、安排管理委員會自管,以避免影響大廈的正常管理。未成立管委會的大廈,業主可按現行法例規定召開業主大會,商討管理問題並議決。其間,房屋局將盡力輔助業主召開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及協調爭議,同時應業主或管理委員會的需求,協助與原管理公司商討臨時管理安排,務求透過全體業主共同努力,維持自身大廈的正常管理。
另外,立法會已一般性通過《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法案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現已進入立法會小組會議分析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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