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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興業倡強制設業主會

2016-01-03 06:31

麥興業

    大廈住戶拒交水電費提告難操作

    麥興業倡強制設業主會

    【本報消息】政府稱有應對措施,一旦大廈真空,可透過住戶分攤公共部分的水費應對。社諮委兼大律師麥興業憂有住戶尤其是丟空單位非自住人士會“企硬”拒絕交錢,即使水、電公司提告,但由於缺乏業主管委會亦難以操作。認為社會是時候討論強制分層建築物成立業主管委會的必要性。

    難逐個告小業主

    政府稱具措施避免大廈出現管理真空,即使一旦出現真空,亦會從公共部分水、電和垃圾等方向處理。麥興業指出,政府提出的有關方案,理論上可以幫助小市民,但從法律上看操作性欠奉。若然有關住戶仍然不合作,欠交水電費,兩公司理應可以根據民法入稟法院、追討債務,且不說小業主處於被動地位,要提告亦需要有主體。過去曾經受理過水、電公司狀告物業管理公司的案件,惟如今部分樓宇連業主大會、業主管委會都未成立,“無理由逐個告小業主無承擔大廈共同部分的水電費”,法律訴訟會遇到難以操作的問題。

    緩兵之計非長策

    他認同政府的做法是“緩兵之計”,但並非長遠解決之道。憂慮有非自住的業權人拒絕承擔分攤費用,拖欠水、電公司錢財。認為只有組織分層所有人大會,由共同儲備基金墊資解決才是辦法。但新聞稿稱,為避免大廈真空,呼籲管理公司盡快製作本年度管理預算的賬目和管理方式,交管委會議決;一旦物管公司離場,可臨時招聘新管理公司安排自管等都是根據現有正常的法律途徑解決,並非新穎手段。相信房屋局應趁此契機,研究強制分層建築物成立管理委員會的理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