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助減爭議
【本報訊】物業管理清潔和保安員最低工資的實施,引發加管理費爭議,有大廈因未能達成協議,在管理公司退場下實行自管。有團體批評政府以元旦假期為由,未有協助監察管理公司退場過程。對於社會擔心大廈出現管理真空會衍生更多問題,意見認為政府在推行最低工資時評估不足,應負起相應責任,設法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或考慮資助管理費。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物業管理問題,有發言市民認為管理公司加價需要合理,例如有多少保安員,加多少工資,按帳目去調升,實報實銷,不能趁火打劫。物業管理清潔和保安員最低工資於元旦日起實施,有團體反映永添新邨在法例實施前仍未能就加管理費達成協議,物業管理公司退場而實行自管。民建聯理事長陳德勝指出,元旦日,永添小業主和相關團體先後要求房屋局協助監管退場過程,但當局以假期為理由拒絕,是不負責任。他又認為政府在推行最低工資時評估不足,應負起相應責任,並呼籲政府和商會協助小業主,解決目前困境。
對社會擔心不少大廈會出現管理真空而衍生其它問題,物業管理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認為,若果大廈小業主暫時未能與現時管理公司達成協議,小業主可考慮與管理公司或市場其它管理公司簽訂臨時方案,維持基本管理,作為協商或招標的緩衝期。他指出,有部份大廈達成協議選擇十六小時或十二小時的服務,其餘時段沒有管理員提供服務,也有部份管理公司可提供中央監控服務,亦可減去一些成本。
澳大法學院副教授邱庭彪指出,最低工資制度提出時,應預計到小業主將要面臨被加管理費的問題,他認為房屋局現時需設法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或考慮資助管理費。他又稱,若小業主認為管理費增幅不合理,可要求管理公司列明帳目,清晰談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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