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律薄弱 無分類分級
社諮會促修法堵漏管危品
北區社諮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消防局、治安警察局代表向委員介紹危險品存放、監管和歲晚冬防工作。現時本澳在危險品儲存和管理方面法律較薄弱和不清晰,社諮會冀當局持續巡查相關場所,加快有關法律出台,清晰危險品的分類分級,讓相關部門更好履行監管責任,保障公共安全。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會議室舉行,社諮會召集人黃有力,副召集人吳聯盟、何仲傳、李從正主持,消防局一等消防區長劉皓瑋、尚樺,治安警警長張錦輝、第二警務警司處警長曾健明等向社諮會介紹有關工作。
委員梁嘉鴻議程前發言表示,去年天津港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須引以為鑑。澳門青洲中途倉及黑沙環第六街亦曾發生爆炸事故。
目前本澳雖有嚴例規管易燃物品的入口、運輸和儲存,但對其他類型危險品,如危險的化學品的儲存和監督機制並沒有明確的法例界定和規管。工業大廈內存放危險品的數量,甚至危險品進入工業大廈後的管理也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針對廢舊電池、天拿水等物品亦沒有詳盡的規管,如該類物品儲存不當時,有隨時發生嚴重事故的可能性。
江曉瑜指出,年近歲晚,是案件高發期,特別當前澳門博彩業處於調整期,他冀警方加強情報收集,主動出擊,將犯罪行為消滅在萌芽階段。加強社區警民合作,推廣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宣傳教育,提升居民的防範,特警加密上街查證,以阻遏不法分子的企圖。
會後,李從正、委員趙蘭瑛受訪表示,治安部門稱天津爆炸事故後,加強了本澳易燃、危險品場所的巡查監控,但因本澳針對危險品相關法律較薄弱,亦未有明確分類、分級,治安部門亦準備草擬相關法律。
社諮委冀政府加快修法步伐,明確危險品種類和部門監管責任。同時修訂消防條例,明確廢舊電池及天拿水等有機溶劑的儲存和使用,適當賦予消防局足夠的權限執法,規管物流業存放貨物的安全,以及制訂相應的事故管理和環境管理的措施。
本報記者 羅惠旋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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