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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一年來穩步推進

2016-01-19 00:00

新華社北京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面對新形勢新發展,2015年,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從大局著眼,固基礎、破難題、謀長遠,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新華社18日播發的《擊楫勇進在中流——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改關鍵之年工作述評》指出,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重大改革必須於法有據,立法要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
去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對有“管法的法”之稱的立法法作出重要修改,進一步明確立法權限,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這對於更好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改革的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深遠。
進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對土地制度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等作出授權決定,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立法引領和推動改革的路徑越來越清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
2015年全國兩會前夕,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其中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7種協商民主渠道的提法引人注目。
推進政府協商,健全決策諮詢機制、聽證機制、意見徵集和反饋機制。加大人民團體協商力度,探索新經驗。年內出臺的《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意見》,更是從操作機制上將協商民主落到實處。
2014年10月,中央深改組審議了《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一年後,又審議通過了《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為形成中國特色新型智庫體系,推動建設一批國家亟需、特色鮮明、制度創新、引領發展的高端智庫提供了遵循。
黨的群團工作在2015年也迎來“改革年”。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後,中華全國總工會、上海市、重慶市,以先行試點推進群團工作改革創新,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問題,發揮了示範帶動作用。
建設法治政府是夯實法治國家的基礎。
年終歲末,一份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磅文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出臺,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總藍圖。
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在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一年來,建立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開展國務院部門權力責任清單試點,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審計監督制度。
進入2015年,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繼續推進。
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4項改革,既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也是難啃的“硬骨頭”。
從第一批到第二批,試點地方創造了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去年底,中央深改組第十九次會議決定,2016年在北京、天津等13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適時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在全國全面推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
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案件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架上高壓線;在深圳、瀋陽設立巡迴法庭,“去地方化”避免了司法審判受到干預;出臺深化律師制度改革意見,律師執業權利進一步保障;深化公安改革,一批批著眼於便民利民的舉措相繼推出。執法水準和執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
一年多來,改革成效逐步顯現。統計顯示,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後,全國各級法院共登記立案數量同比增長近3成,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0%,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正在逐步緩解。公平正義的陽光更好照進了百姓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