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治安警早前處理兩宗交通意外時,發現一輕型汽車司機及一電單車司機,二人酒精測試結果超標涉及醉酒駕駛,二人分別被送檢察院並已判刑。
首案涉案男子姓何,四十二歲,澳門居民,報稱地盤雜工。
事發於本月十六日晚上十一時十六分,治安警員接報到路氹連貫公路處理一宗交通意外,何姓的司機駕駛一輛輕型汽車搭載三名乘客;其人表示在路氹連貫公路,因車輛失控撞上路邊的石壆及燈柱等,事件中無人受傷。
惟警員處理案件時,發現何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經測試後證實他醉駕,其酒精測試結果每公升血液含量達一點九四克,警方隨即將他拘留,並送交檢察院偵辦。他被判以四個月徒刑,暫緩執行,緩刑兩年,並禁止他駕駛一年零六個月。
另一宗案件,涉案男子姓伍,二十三歲,澳門居民,報稱售貨員。
事發於本月十八日,伍某在前(十八)日凌晨五時十分,在澳門施拿地馬路附近發生一宗交通意外。交通警員接觸到駕駛電單車的伍某,其表示因為未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最後撞上前車車尾導致交通意外。
伍某當時雖有受傷,但拒絕到醫院治療,但警察發現他身帶酒氣,懷疑他駕駛前曾飲酒,其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每公升血液含量達一點六二克,證實他醉駕;經送檢察院後他被判刑四個月,暫緩執行一年,禁止他駕駛一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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