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開支批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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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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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再次揭露政府部門自把自為的辦事作風,當中勞工局和環保局均以勞務採購方式聘用人員,每次合同期半年或不多於半年,分別持續了十年和五年,存在規避退休公務員返聘及公務員招聘制度,報告批評即使按勞務採購方式,每半年續約也是以分拆外判方式迴避部門開支批准權限。勞工局回應稱,在二零一二年起已加強檢討採購程序,二零一三年起已不再為提供服務合同續約。環保局則稱,認同審計署建議,會更長遠考慮和規劃人力資源,將依循人員招聘制度聘請人員。
審計報告中提到,勞工事務局自二零零三年開始,以勞務採購方式聘用勞局自願退休的公務員提供顧問服務,執行日常工作。有關服務合同每隔六個月延續一次,每個合同之間相隔約二至五天,直至二零一三年止,合共長達十年。環境保護局自二零一零年開始,以勞務採購方式聘用一名原於另一公共部門以非僱員形式從事顧問服務的人員,以不多於六個月方式不斷延續至二零一四年約五年的時間。兩個部門並沒有根據行政行為的本質,採用對應的法律制度執行工作。
報告批評兩個個案的本質都是人員聘用,但部門卻採用勞務採購方式,分別規避退休公務員返聘制度、公務員招聘制度。即使按勞務採購方式,每半年續約也是以分拆外判方式迴避部門開支批准權限。
勞工局回應稱,在二零一二年起已加強檢討採購程序,二零一三年起已不再為提供服務合同續約,並舉辦課程和講解會,提升工作人員的認識。環保局則稱,認同審計署建議,會更長遠考慮和規劃人力資源,將依循人員招聘制度聘請人員。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昨日在立法會上表示,高度重視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指出勞工局過去以勞務採購方式聘用退休公務員,雖然在二零一三年起已沒再續約,他也已指示勞工局應結合學習審計報告,在公務採購程序確保合法。
梁維特又稱,已指示轄下各部門領導,包括財政局,加強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以及學習審計報告,他並期望,財政局在了解報告後,有助未來制訂預算綱要法時,遏止審計報告揭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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