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圈案證人稱何最大權
【本報消息】葡京酒店高層涉嫌聯同酒店女副經理、總經理等六人組成賣淫集團,操縱女子在酒店賣淫,女副經理更利用分配客房的特權,向女子索取十五萬元人民幣的“入場費”。有前台女職員稱,女副經理入職後全權負責排房工作,增加了“YSL”的分類。但自其大病一場,首被告何猷倫及總經理加入負責。何擁有最大“話事權”,任何人都不能更改其決定。
王女生病分房有變
案件昨日第五日審訊。二○一一年已在葡京做前台的證人稱,“YSL”(Young Single Lady)是一個部門的簡稱,其時已存在“YSL”系統,五、六樓層客房闢作“開工房”。當時“YSL”只以“C”(任何情況均可獲發房)、“T”(待定)、“P”(不可發房)三個等級分類,由四名輪值經理審批,有房就發房,不用排隊。但自第二被告王女入職後,改變了操作,“YSL”需要排隊取房,並增加了“CT”及“PT”分類,視乎房間的使用量發房,決定權掌握在王女手上。
然而,情況自王女生病後發生改變,她告假個多月,首被告何猷倫及任職總經理的第三被告倫某加入負責登記手續,系統增加以三人的英文名縮寫“AH”(Alan Ho)、“KW”(Kelly Wong)及“PL”(Peter Lun),表示何人批准“YSL”登記入住。“AH”具有最高權限,任何人都不得更改其決定,但忘記“KW”、“PL”可否相互更改。
次被吿曾是“YSL”
證人稱,王女大病初癒歸來,“何生”會與其一同出現。“PL”間中來,但不會單獨出現。她表示會看“YSL”的證件,但不知他們會否檢視女子的樣貌,“總之改了Code就幫她(“YSL”)開房”。
證人透露電腦系統中有王女的紀錄,對方從前是“YSL”。助理檢察長郭少萍追問何以次被告能夠成為富有權力的經理?證人表示不知情。
年半前設通報系統
一名尼泊爾籍保安謂,“Code One”系統約於二○一四年六月創立,任職保安經理的第四被告麥某教導用以通知五、六樓及地下的女子躲避警方。麥某聞言舉手反駁,辯稱其並無要求對方向女子通風報信。
法庭昨亦傳召了九名司警作證,交代了前期到“沙圈”視察、拘捕行動當日及搜身的情況。有司警稱曾經看見保安示意賣淫女子不可走出“沙圈”範圍。在回應控方提問時表示,若旅客來澳賣淫會以與旅客身份不符將她們“打包”逐出境,工作十年未曾見葡京酒店投訴有賣淫,但其他酒店有。
法庭經聽取控辯雙方建議,放棄餘下十餘司警證人,並會檢視及分析附於卷宗的文件。聆訊周五(廿九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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