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麥瑞權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建議未來特區政府設立投資基金時,可購買本地優質固定資產,以公屋形式出租,例如仿傚新加坡,收入愈多的人士,申請的公屋便愈大愈優質,同時符合鼓勵向上流動。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認為實行會有困難,政府施政必須具備法律和規則,並非私人公司般靈活,不可 想到便做。
議員區錦新則認為,現時已有經屋社屋,敦促政府要審慎考量,唔好踩落個氹度。議員關翠杏認為房屋問題歸根究底是土地資源不足,政府在考慮增設新類別公屋時,必須先說明房屋政策。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委託澳大研究新類別公屋已完成,研究結果是一半一半,一方面是興建社屋經屋的土地已不足,但亦存在收入超出公屋資格又買不起私樓。他又澄清並非沒考慮青年住屋問題,新類別公屋便希望可處理這個問題。 (周俊元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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