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訂規照顧樓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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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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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召開口頭質詢會議,有議員追問閒置土地處理進度,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指出,特區政府已宣告收回二十多幅土地,未來還會陸續宣告一些批給失效的土地,當局會盡量考慮如何發展這些土地,但要視乎訴訟的最終結果。他又稱,已失效土地若重新招標,政府不能制訂如何照顧樓花買家的一般性規定,因收回土地時,原有批給已消失,再開標已屬於新批給。
羅立文在立法會上表示,除了政府已研究的四十八幅未完成利用土地外,今年上半年會陸續宣告更多因臨時批租期屆滿未完成利用的土地批給失效。他指出,特區政府已宣告收回二十多幅土地,未來還會陸續宣告一些批給失效的土地,但要視乎訴訟的最終結果,特區政府沒能力一次過處理規劃,但會盡量考慮如何發展這些土地。
羅立文透露,繼收回北安一幅閒置地後,政府已再收回一幅位於新填海的閒置土地。他又稱,特區政府會依法處理南灣湖
、
區的土地個案,未知悉有否涉及樓花買賣。至於已經宣告收回並勒遷的土地,在完成司法訴訟前,特區政府不會提出土地再利用規劃。而對於已失效土地若重新招標,政府不能制訂如何照顧樓花買家的一般性規定,因收回土地時,原有批給已消失,再開標已屬於新批給。
對於議員吳國昌在口頭質詢中提及未按期完成利用的四十八幅土地中,尚餘九幅土地未公佈如何處理。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稱,其中四幅已進入宣告批給失效的最後程序、兩幅會以臨時批租期屆滿處理、三幅則屬於部分已利用的土地,當中有些存在司法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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