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內更多土地批給失效
政府收回兩地一建倉庫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已成功收回兩地,其一會建政府倉庫,另一尚在研究,稱未來數月將有更多土地宣告失效。工務局指有四幅地已處進入宣告失效的最後階段。
議員吳國昌在口頭質詢中提到,已列入未能按期完成土地利用四十八幅土地中,有部分政府決定收回或放生,然而仍有九幅一直“在處理中”,現時進展為何?工務局長李燦烽表示,一直無間斷處理該九幅土地,其中有四幅已進入宣告失效的最後程序,聽證、法律分析已進入尾聲;有兩幅已到二十五年,會按《土地法》第四十八條的性質跟進;另有三幅土地,有部分土地已被利用,有的則沒有,部分正進行上訴程序。
議員促保障小業主
羅立文形容自身非“卸膊”,着議員給他數月時間,今年上半年將陸續有更多土地宣告失效,除上述提及的四十八幅地外,亦會跟進其他已到二十五年而未完成利用的土地。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宣告土地失效與勒遷程序不得同時進行。他指出,目前政府已收回兩地,其一是會用作興建政府倉庫的北安工業區土地,另一幅位處新填海區,正考慮如何使用。
吳國昌續指出,根據政府回應,對於批給失效但存在樓花問題的小業主,若希望收回樓款,可自行作司法訴訟以取回訂金,亦可依照規章退回印花稅;然而對於希望完成交易者,政府應說明假若收回土地後,是否可按原建築規劃重新招標,從而保障小業主完成交易。對於其他正進行司法訴訟的土地,政府亦應着手規劃,以便成功收地後可及時利用。議員區錦新亦主張,從法院角度,只會研究應不應該收回土地,而不研究政府後續如何處理,故前提說明後續安排並不影響司法獨立,政府應公佈如何處理讓業主安心。
有條件地先建公屋
羅立文起初表示,對已宣告失效並開展勒遷程序的土地,政府不會在司法訴訟完成前作土地再利用規劃,但對於有條件的土地,會優先考慮興建公屋。後來他補充,吳的提議“好理想”,又承認規劃已宣告失效的土地,與法院判決並不衝突,但由於時間及能力問題,無法一次過進行所有規劃,若知悉哪些土地即將行完司法程序,會先行處理。
對於南灣湖C、D區地段所涉逾期未利用的土地,羅司稱政府會依法處理,現時未知悉該地段是否存在樓花買賣。他回應議員唐曉晴時坦言,南灣湖的批給土地將於今年七月到期,現時再做已於事無補,“宜家到七月,我搏命做都冇咩用,寧願做其他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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