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11危害國安罪犯獲減刑
【據新華社烏魯木齊二日電】新疆監獄危害國家安全罪犯減刑宣判宣教大會昨日在新疆第一監獄召開。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買買提托乎提 · 買買提肉孜等十一名危害國家安全罪犯依法減刑。
七人由無期改有期
經法院審理查明,這些服刑人員能夠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確有悔改表現,裁定對買買提托乎提 · 買買提肉孜等十一名服刑人員依法減刑。七人由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四人減刑六個月。其中一人經減刑,現已刑滿釋放。
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木太力甫 · 吾布力說,這十一名罪犯有的是分裂國家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有的是“東伊運”、“東突解”等恐怖組織頭目,有的是“七 · 五”事件的境內主要組織、策劃者,曾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危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其中,買買提托乎提 · 買買提肉孜曾在阿富汗接受恐怖培訓,後夥同“東伊運”原一號頭目艾山 · 買合蘇木等成立“東突伊斯蘭黨”,並積極與基地組織和本 · 拉登聯繫,在阿富汗等地建立恐怖培訓基地,培訓新疆籍恐怖人員,在巴基斯坦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玉山江 · 吉力力曾在境外先後加入“東突解”、“東伊運”兩個恐怖組織,成為核心成員,並在境外利用“伊瑪目”職位進行分裂恐怖活動;身為博士的買買提江 · 阿不都卡德爾曾利用高校教師身份,拉攏招募成員,組織領導分裂國家犯罪集團實施犯罪。
寬嚴相濟獎懲並舉
新疆自治區主席雪克來提 · 扎克爾表示,近年來,新疆監獄系統以“去極端化”為目標,積極探索實踐,強化正信擠壓和法治約束,形成了特色鮮明的危安犯教育改造“新疆經驗”,大多數危安犯被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對那些改造表現突出、已經轉化的危安犯依法減刑,體現了寬嚴相濟、獎懲並舉的刑事政策,體現了法治精神。要突出重點,綜合施策,繼續深入推進危安犯“去極端化”教育改造工作,並以此進一步深化全疆“去極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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