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測評諮詢重在共識
文化局去年底對本澳首批共十個“不動產類文化遺產”啟動評定程序,先後展開三場公眾諮詢,惟各界意見不一,至今未達共識。當中尤以被拆掉半幢的亞利鴉架街廿八號房屋即“渡船街一號”爭議最大,青年、網民保育聲音甚響,但老街坊則多支持清拆。最終結果如何,需待評定程序啟動後的十二個月才分曉。
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區內二十多幢建築及多個廣場空間,是點線面的有機結合,凝聚了各社區的人與事。政府為延續世遺城區歷史文化氛圍,申遺成功不久即劃定緩衝區,以法律嚴格規範世遺周邊的城區格局,如樓宇高度、佔地覆蓋率、形態、用地範圍、色彩乃至建築風格等,皆受限制,以妥善保護原有的城區風情。但隨着本澳城市不斷發展,尤其社會各界保育意識提升,對文遺種類及範圍理解有所擴展,懂得更高度地關顧舊建築物的保留,政府遂於二○一四年三月一日出台《文化遺產保護法》,進一步提升保育力度。
當局實施新的“文遺法”,一為着力調整由一九九二年沿用至今的文物清單,滿足各方訴求。二為即時普查“不動產類文化遺產”,方便官方全方位、多渠道掌握本澳具文化價值的不動產基本情況,深入摸底,蒐集有關數量、分佈、特徵和保存狀況等。當局於文物普查過程中,既蒐集相應的有待保育文遺對象,更可聆聽大眾意見,了解對本澳文遺保育的熱情與期望。
然而觀乎當局開展首十項評定工作,舉步維艱。除了各界普遍關注的“渡船街一號”屬私人擁有,其餘多屬政府物業及各區福德祠。當局是如何從七十項待評舊建築中精選十項先評?有何挑選原則?一旦列入“不動產類文化遺產”後會有何措施?一攬子問題皆要當局說清楚,公佈充足數據,否則難怪坊間各有想法,疑慮不止。
現距諮詢期結束不足一個月,當局宜爭取時間,多渠道向大眾闡明保育上述十項目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尤其保育根據。重點說明各項目如何高度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等情況。當局應率先推進諮詢,以釋民眾疑慮,更可增強說服力。適時公佈各項目晉身“不動產類文化遺產”後,當局會採取何種保育措施或規劃等。
十項目最終能否成功通過“測評”晉身新的文物清單,仍需經過多個程序。有關方面應總結經驗,盡快完成首批評定諮詢工作,再敲定並公佈第二批待評清單及諮詢時間表,準備更充足的數據供大眾討論。但關鍵還是首批評定諮詢的成效,如官民和各界能達成最大共識,對長遠保育“不動產類文化遺產”工作有莫大裨益。
夏 耘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