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裁定阿桑奇遭禁錮
英稱對其逮捕令仍有效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香港中通社五日消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五日發表聲明,支持“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的申訴請求,裁定其受到“任意拘留”。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五日公佈的調查報告說,最初對阿桑奇的逮捕、隨後的軟禁以及目前迫使他困居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等,都構成對阿桑奇的“任意拘留”。
報告認為,對阿桑奇的拘留之所以是“隨意的”,是因為從一開始他就處於被隔離狀態且對其自由的限制是超長期限的。報告表示,應保障阿桑奇的安全、人身不可侵犯權和遷徙自由權,終止對其自由的非法剝奪,並應為其提供獲得賠償的權利。
阿桑奇在向聯合國提交的申訴文件中表示,瑞典及英國當局剝奪了他的基本自由,包括未能盡用厄瓜多爾提供的庇護,無法接受醫療、曬太陽或呼吸新鮮空氣等,令他被困於使館,形同非法拘禁。
英警方守厄使館外
聯合國工作組五日作出裁定後,瑞典和英國均發表聲明稱不會接受。瑞典方面表示,該國並沒有逼迫阿桑奇滯留在厄瓜多爾駐英國使館內,阿桑奇可以隨時離開。
英國方面,首相卡梅倫發言人稱:“目前對阿桑奇的歐洲逮捕令仍有效,我們有義務實施逮捕。阿桑奇從未在英國被扣留,所以也不存在任意拘留的問題。他一直躲在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內,是為了逃避對他的合法拘捕。”英國警方表示,一旦阿桑奇走出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將立即逮捕他。
據半島電視台報道,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的裁定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可能會對瑞典方面形成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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