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裸聊勒索時發生
拒絕誘惑愛自身
改裝車燈不安全
刺目強光令人眩
△司警本月四日接到一宗裸聊勒索案,二十歲男學生在“臉書”認識一女子,雙方透過聊天軟件談心,女子突然主動要求裸體視像聊天,更主動脫光衣服,男學生跟隨脫光衣物,雙方聊天一分鐘結束。之後女子在帳戶上載一段男學生的裸體片段,勒索八千五百澳門元,否則將片段發送到其“臉書”的所有朋友,男學生匯出金錢到對方指定帳戶。女子食髓知味,再勒索八千澳門元,男學生才報警求助。
裸聊勒索案時有發生,俗語云“色字頭上一把刀”,司警不斷公佈同類個案,但仍不時有人中招。裸聊勒索作案手法基本相同,作案女子會在“臉書”以漁翁撒網主動找尋目標,再引誘目標裸聊。市民網上交友宜謹慎,一聽到裸聊要立即說不,避免中招。
△近年很多車主喜歡將座駕的車頭燈改裝成白光燈,該等車主以為自己好“型”,於晚上駕車時更開啟“高燈”。然而,白光燈光線強勁,不但無助行車,更直接影響其他駕駛者的視線。
相信不少駕車人士也有類似經驗,駕駛時被對頭或尾隨車輛的刺眼白光射向眼睛,令道路也看不清而大罵對方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本澳雖有條例規管車頭燈的亮度,但不少人抱怨執法部門鮮有依例規管及檢控。為此,執法部門有必要正視,尤其要加強檢控非法改裝車輛,保障絕大部分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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