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按城規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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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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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路環疊石塘山,涉及大規模開挖山體的百米高樓項目,已符合環保局的環評報告,若工務局批則即可動工。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環評報告並非他的職能。羅立文指出,有關項目沒有“靜靜雞”去做,完全是根據城規法合法處理。
有傳媒日前報導,環保局回覆查詢時證實,路環疊石塘山百米高樓項目的承建商,已於去年九月提交環評報告修訂版,報告內容符合環局提出的技術要求。報導指環保局透過覆函表示,有關項目位於路環山體區域,環評報告根據生態影響評估的準則,從生境自然性、物種豐富度、影響期、可逆轉性、環境改變的大小等方面,就施工階段對生態環境所產生的潛在環境影響進行了評估,並建議了相應的避免、抑減及彌補措施,以將影響減至最低。
按照一般程序,該樓盤在二零一二年已批出街線圖,進入建築計劃審批階段,如今環保局這關已過,毋須再交上城規會,只須等工務局批則便可動工。
羅立文昨日回應表示,批則是工務局的職能,環評報告是環保局的職能,並非他的職能,他會向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否則不掌握情況回答會引起問題。至於可否公開相關報告和資料,他表示需先向兩個部門查詢。
被問及路環一向有澳門「市肺」之稱,開發路環屬重大政策,當局事前完全無諮詢,亦無整體規劃便準備發展,日後澳門的環境會否變得更惡劣,對社會造成嚴重傷害?羅立文澄清指出,有關項目沒有“靜靜雞”去做,全是根據城規法合法處理。
路環疊石塘山腳地段的百米高樓項目,於二零一三年因涉及大規模開挖山體,受到民間強烈反對而暫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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