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張樹堅誹謗不成立
【本報消息】前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張樹堅被指約於兩年前在理事會會議後,誹謗會員馮家亮性騷擾一名學社之友及其人格有問題,昨日獲初級法院判決無罪開釋,馮家亮提出索償三萬元的民事請求亦不成立。
張樹堅聞判後在庭外表示判決合理,強調新澳門學社從來無分裂,個別人員的離開或加入是常態,只要君子相交或君子相分不出惡言。
法官宣判時指出,本案沒有任何證人親耳聽到張樹堅講出馮家亮性騷擾X的說話,或張樹堅向X稱要公開“Facebook”對話以證明馮家亮的人格問題,在欠缺證據的情況下,自訴書中的相關事實無法獲得證實。民事損害賠償請求中,重要的事實如被告的行為導致原告的名譽及精神受損,學社的多數成員均認為原告為人正直等未能證實。
馮家亮曾經擔任學社理事會成員及秘書長。自訴書指,二○一四年六月廿四日晚,張樹堅向在場人士公開地說:“馮家亮半夜三更性騷擾X”。X事後透過電郵向學社會員解釋,馮家亮亦獲悉張樹堅曾向X表示“遲啲可能會公開一段於二○一三年十月廿六日凌晨二時五十六分,你與我的Facebook私信來證明馮家亮嘅人格存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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