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動物保護法》法案,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副主席李偉農等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委員建議若要把動物用作科學實驗,相關機構需事先取得民署許可,並提供有關實驗的資料、計劃,以及交代如何處理實驗後的動物屍體。其中,對貓、狗及猿猴類動物實施科學實驗,更要申請特別許可。在實驗完成後,有關機構每年需向民署遞交報告。
關翠杏又表示,會議明確飼主帶寵物到公共場所須尊重和不影響他人,建議取消法案條文中體重 23公斤以上的狗隻需戴口罩外出的規定,改為無論體重多少的狗隻都需要戴口罩,如無法配戴,飼主亦需用籃子等設施盛載狗隻。
關翠杏又引述民署表示接納會議方向,具體措施留待下次開會再討論。 (廖冬韻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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