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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恐嚇控煙人員罪成

2016-02-27 06:31

    違法吸煙不聽勸告惡言相向

    男子恐嚇控煙人員罪成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初級法院日前審結一宗衛生局控煙執法人員檢控違法吸煙者時,遭違法吸煙者恐嚇的案件,該名違法者被判恐嚇罪成。

    衛生局控煙執法人員早前於筷子基區常規巡查期間,目睹一名陳姓男子於某工程公司內違法吸煙,上前按程序檢控。該名男子表現極不合作,多次以威嚇說話恐嚇控煙執法人員。控煙執法人員多次勸喻及警告該名男子,但對方沒有理會,控煙執法人員遂報警求助。該名男子在警員解釋及要求下曾向控煙執法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在執法處理過程中再次惡言恐嚇控煙執法人員,經再次勸喻及警告無效後,控煙執法人員表示追究其刑事責任。現場警員向該違法者發出口頭拘留令,以現行犯身份將其拘留。

    經初級法院刑事法庭審判,合議庭日前判處該違法者以直接正犯及既遂行為實施了四項《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及處罰的恐嚇罪。數罪競合違法者獲處以七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六個月,另須向被害人支付合共六千澳門元作為彌補精神損失,還需依法繳納司法費及其他費用。

    衛生局呼籲市民,為人為己切勿吸煙,並繼續配合及尊重控煙執法人員的工作。衛生局重申,控煙執法人員會繼續以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態度執法,遇上違法案例定必票控。若違法吸煙者被檢控時不合作,或以粗言穢語辱罵,以至恐嚇執法人員,將可能因觸犯相關法規被提告。市民若發現違法吸煙事實,可致電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二八五五 · 六七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