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前檢察長涉貪被羈押 廉署稱打虎不分大小

2016-02-29 06:02
   【本報訊】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披露前檢察長何超明、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1名檢察院顧問,以及多名本地商人,其中包括前檢察院領導人兩名親屬涉貪受查。何超明上周五離澳時在碼頭被帶走,現已被羈押。
    廉政公署前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院前領導及主管人員涉嫌串通私營公司主事人,長期將檢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務以高價判給指定的公司,涉案公司在10年期間以不法手段取得金額達 1.67多億澳門元的檢察院外判工程或服務,涉案者從中獲利不少於4,400萬元。
    張永春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發現,涉案工程公司10年間差不多包攬檢察院所有工程和購置,有人引用保密和保安理由,直接判給工程,但廉署調查後發現沒直接判給理由,發現有項目出現重覆判給,操控這些公司包括前檢察院領導人員的2名親屬。有關商人已同時被採取相應強制性措施。
  張永春稱,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其他人涉案和牽涉其他案件,廉署適當時會進一步披露。
檢察院涉貪不幸
  張永春說,執法機關上週五中午於外港碼頭帶返廉署的人,與終審法院前天決定判處羈押的人同為一人,為了避免不實消息流傳,決定適當公佈涉案人是前檢察長及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張永春稱,涉貪案件在檢察院發生實屬不幸。
  他指出,在性質上,此案與過去1年其他公共部門貪腐案有共通點,基本是有權判給、決定勞務購置的人員,避開法律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緊急情況或在保安理由下,虛報情況,利用非法手段,將工程判給相熟或同夥開設公司的商人。
  多個皮包公司
   張永春表示,調查發現涉案者組成團隊,不讓其他人發現和參與工程批給和勞務購置,以致2014年前未收過相關檢舉和投訴。
   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此案涉及 3名前檢察院人員,致於涉案商人數目因須遵守保密義務暫時不便透露,涉案公司大部分是“皮包公司”,由相關前檢察院人員親屬開設,當中涉及工程公司、顧問公司、保安公司、清潔公司等。這些公司無員工無業務存在。由於案件相當複雜,未能說出完成調查的具體時間。
不揣測涉案人是否欲逃
   張永春表示,上星期五在港澳碼頭被捕的涉案人,相信現有人看到,廉署無須隱暪。至於涉案人是否有意圖逃走?張永春認為,揣測會影響司法程序和審判,廉署不作任何揣測。張永春補充,涉及者全非現職官員。
案件由檢院內部發現
  張永春說,去年檢察院內部發現有人涉及貪腐犯罪跡象,依法通報廉政公署,廉署展開調查,調查得到檢察院大力支持和充分配合,案件得以偵破。
已通報行政長官
  張永春稱,已依法將有關案件通報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回應依法辦事。
  張永春稱,法律規定,廉政專員向行政長官負責,須在廉署權限範圍內,將包括主要官員的公職人員職務犯罪,通知行政長官和調查結果。
調查過程不受任何命令
  張永春表示,此案涉及大量文件資料,調查以事實為依據。檢察院一名前領導人上周五離境時,廉署認為有充足證據,於是採取拘捕行動。
  打老虎不會大細超
  張永春被問及是否仍有其他高官涉案,廉署會否大細超,不採取其他行動?張永春表示,案件暫時不涉及政府其他部門官員。他稱,廉署調案不可根據傳言,廉署掃貪“打老虎”一定以事實為根據。他呼籲市民,若有任何貪腐的蛛絲馬跡,可透過不同管道或方式通知廉署,廉署調查絕不會大細超,不會打這個放那個。
張永春稱,基於公眾關注,廉署決定召開記者會,按照廉署組織法的規定,在確保保密義務的前提下,適當披露此案情內容。
   張永春表示,今次案件不涉及其他司法官員,不涉及檢察院的司法運作,不影響公平公正行使司法權。特區政府的廉政建設一直進步,比回歸前邁前一大步。歐文龍事件後,制度和法律、法規得到完善。他強調今次案件由檢察院主動提出,廉署得到檢察院的充分支持和配合,說明司法體制健全。
傳媒到特首官邸等候
  就前檢察長涉貪案,港澳傳媒昨日早上到行政長官崔世安官邸等候,希望採訪崔世安,等候數小時崔世安無出現。現場多名警員駐守。其間傳媒收消息稱,行政長官今(昨)日無活動,不會外出。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重申,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作評論,有關案件的消息統一由廉政公署發佈。

新華澳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