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的力量
【本報訊】文化局特別製作工作宣傳短片《看得見的文化力量》,以文化是推動社會向前發展的一股重要力量為理念,展示文化局二零一六年的工作計劃,帶出澳門的文化力量是看得見的城市實力。
《看得見的文化力量》分六個章節,以“文化新景象”、“文化遺產”、“文化創意產業”、“文化活動”、“公共圖書館”及“春風化雨,文化傳播”重點介紹今年的工作,而多個文化遺產的修復項目、文化空間及圖書館設施將完成及開放使用,包括沙梨頭圖書館、草堆街八十號、海事工房等活化項目。文化創意產業是構建社會經濟多元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將推出原創動畫短片製作補助計劃,與先後推出的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電影長片製作支援計劃,繼續扶持文創行業發展。
《看得見的文化力量》短片將上載於文化局網站
、澳門文物網
、澳門藝術網
、澳門文創網
、
專屬頻道“澳門文化局
”、臉書專頁“
藝文棧”及微信帳號“澳門文化局”,歡迎市民瀏覽,以獲取最新的藝文活動資訊。
澳特區護照
阿曼免簽證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獲阿曼蘇丹國駐華大使館的正式通知,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獲落地簽證進入阿曼蘇丹國,最長逗留
天。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
個國家或地區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個國家給予特區旅行證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
矯枉過正
《動物保護法》法案拖拉多年,好不容易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本以為保護動物的法律很快出台,虐殺動物的個案會因此減少或遏止,惟法案交到小組委員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和審議時,爭議又再出現。基於人們對動物的合法地位看法有不同觀點,使刑罪由原先建議三年變為一年,激發保護動物團體又一次上街遊行,不過政府提交的新文本還是維持一年建議,相信令不少人感到失望。除了刑罰問題外,其它條文同樣具爭議。
或者有權利就要負上義務,委員會在討論中明確飼主帶寵物到公共場所須尊重和不影響他人,建議取消法案條文中體重二十三公斤以上的狗隻需戴口罩外出的規定,改為無論體重有多少的狗隻都需要戴口罩,如無法配戴,飼主亦需用籃子等設施盛載狗隻。這點相信很多狗主都不會認同,筆者雖然無飼養寵物或狗隻,但為體形較大的狗隻戴口罩,的確對周邊的人會有一種安全感,但一律戴口罩,似乎矯枉過正,甚或是鬥氣。你有要求,我也有要求。
立法之初,是希望阻嚇虐殺動物的行為,現在看來倒覺得是規管動物較多,狗隻上街戴口罩根本就是禁聲,做法是將人們與動物的距離拉遠,不利宣揚和平共存,又怎能做到愛護動物,杜絕虐畜。再來就是警犬出更的問題,莫非戴著口罩執勤,還是又要例外處理,當然警犬是受過訓練,不能相提並論,但難免會有人拿公平性來反駁,只會製造更多爭議,窒礙立法進度。然而,自律地盡義務,是作為飼主需要反思的問題。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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