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局表示,《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推出至上月,累計有約二百七十七戶家團因資料改變或提供不確實資料,不符合領取補助金的資格,需要向房局返還多收的補助,涉及金額約四百二十二萬元。房屋局呼籲正領取住屋臨時補助的社屋輪候家團要如實申報資料,若作出虛假聲明、提供不實資料,或使用其它不法手段獲取補助,除需要返還已收取的補助金額外,亦須依法承擔倘有的刑事責任。
房屋局表示,一直嚴格審查獲批准《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家團之申報資料,並依法追收因家團資料改變或提供不確實資料而不符合領取資格之補助金。計劃生效至今年二月二十九日,獲批准發放補助的家團中有約二百七十七戶因家團資料變更而未有及時向房屋局作出申報或提供不確實的資料而獲取補助,引致需要返還多收的補助金額,涉及需要退回之補助金額約四百二十二萬元。
房屋局呼籲現正領取住屋臨時補助之社屋輪候家團,倘出現人口結構改變、月總收入增加等家團資料變化,應立即向房屋局作出申報,否則,交局將依法追收有關申請人自該等事實發生後翌月開始多收的補助金額。同時,倘受惠家團作出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的資料,或使用其它不法手段獲取補助,除需要返還已收取的補助金額外,亦須依法承擔倘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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