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明金在全國政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關於發放小客車免費通行年票的建議全文如: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起,經國務院批准實施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是一項利國利民、順應民意的政策。該項政策的實施,對於減緩路面及收費站的擁堵狀況,降低公眾節假日出行成本,使廣大民眾享受到便捷和實惠,促進社會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但經過幾年來的實踐,重大節假日免收
為此,建議改變在重大節假日集中對小型客車免收通行費的做法,改為在規定天數內對小型客車發放免費通行年票。這也符合國家今年重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因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要義,就是要通過改革創新,提高政府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在更高水準上滿足人們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
一、重大節假日集中時間免費通行弊大於利
重大節假日免收七座以下小型客車的通行費,雖然減免了一些民眾在這段時間內自駕車通行費支出,但也帶來了不少弊端:一是很多人為了省錢都會選擇在重大節假日集中駕車出行,使這段時間交通量大大超過了道路通行能力。重大節假日之後,免費通行路面破損嚴重,不利於道路的保養。二是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雖然免費通行,眾多的大客車、大貨車仍還要排隊收費,由於大量小客車上路,高速公路、地方公路車輛會出現爆發性增長,塞車更加嚴重。擁堵導致司機疲勞駕駛交通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帶來生命財產損失。三是部分民眾為了在節假日貪圖省點費用而蜂擁出遊,景區人滿為患,旅遊景區接待能力嚴重不足,降低了服務水準。四是因為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而集中出行,使道路和景區平時非常冷淡,導致道路、景區、商業場所冷熱不均,資源配置不均衡,對公共資源造成極大浪費。五是一些民眾由於擔心擁堵,寧願呆在家裡不願出行,影響了為鼓勵民眾出行拉動消費而實施這項政策的初衷。
二、對小型客車發放免費通行年票建議
(一)發放免費通行年票天數。根據國務院二零一二年批准實施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規定,全年納入免費通行的重大節假日為春節、清明、勞動、國慶,共計二十天。據此,建議國家指定相關部門對小型客車發放免費通行年票二十張,每張通行時間一天,可在一年內任何一天使用。
(二)發放免費通行年票部門。現行政策下,國家法律規定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並且交強險一年必須購買一次。為節省公共成本,減少開支,建議國家相關部門責成保險公司為小型客車車主發放免費通行年票單位,車主購買交強險時,由保險公司向車主同時發放免費通行年票。
(三)年票有效期及使用權限。為加強監管,杜絕炒賣,規定年票在購買交強險之日起的一個年度內使用有效,跨期作廢;同時規定「一車一票」,與車牌號捆綁,票號一致才生效。每張年票與收費卡聯動使用,從上路到出路以二十四小時計,超過二十四小時則需增加相應年票張數。
(四)逐步取消或減免道路收費。國內高速收費或地方公路違規收費或超範圍、超時間收費,民怨不少。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清理力度,對收費已到期的高速公路收費、已還完貸款的收費站要堅決撤銷;對完全由政府投資的收費公路要取消或降低收費;對過高收費的公路,要從法律上設置合理的利潤上限,從而真正做到讓利於民、還路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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