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倡取缺陷嬰器官惹議
【本報綜合報道】據英國《星期日郵報》、外媒六日消息:英國國民保健服務機構建議醫生在孕婦懷有嚴重缺陷的胎兒後,討論嬰兒器官捐贈問題,好讓醫生在嬰兒夭折後取走器官作移植之用,引發道德爭議。
有醫生認為應歡迎任何增加器官捐贈的方式,但也有人形容這是一個“殘忍的建議”。
倫敦大奧蒙德街醫院顧問布賴爾利醫生對此表示,每天都有人因等不及器官移植而死,“我歡迎任何可改善捐贈器官的方式”,但他強調不應該為了器官捐贈而鼓勵女性不去中止懷孕,祇有在孕婦已下決定之後,才討論捐贈問題。
布賴爾利又表示,人們處於痛失子女的巨大悲痛時,往往不會想到器官捐贈,而嬰兒的器官除了可令其他幼童受益外,有時也適用於成人,在經歷悲痛時知道可拯救另一個生命,或許可帶來寛慰。
不過,聖瑪麗大學生物倫理總監斯坦默斯醫生就稱:“我明白這可挽救其他人的性命,但人道要付出多大代價?”他形容此方案“殘忍”,表示這個概念祇會將嬰兒貶低成“備用零件”,而不是尊重生命本質。
他更認為如果要醫生告訴父母,讓孩子生下來的唯一原因是為了得到嬰兒的器官,這個做法非常“可惡”,祇會削弱公眾對移植器官的信心,反而降低器官捐贈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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