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3人合謀利用偽造商業發票詐騙 5間銀行巨額融資貸款,涉及金額 1.5億元。
偽造入倉單及貨運承攬商收據的鋼鐵公司女總經理被判處 5年 3個月徒刑;假裝售賣鋼材開出購貨單據的工程公司負責人被判處 3年徒刑;另 1名協助文書處理的女子控罪不成立。
中級法院在駁回被判刑的 2人上訴時指出,銀行是相信存在實際交易批出貸款,即使涉案人已還清各銀行批出的貸款,銀行並無損失,但 2人通過偽造有關文件,虛構貨物買賣的事實而得到銀行的融資貸款,是讓銀行將一筆資金置於沒有理由的貸款中,已經對銀行造成風險,明顯降低銀行的信用值,已經滿足了相當巨額詐騙罪所要求實際損失的犯罪構成要素。(雷翠雲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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